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党建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我院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原则。
1.服务基层。党建经费原则上由各基层党组织(总支、支部)使用;
2.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努力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专款专用。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4.集体审批。使用党建经费,必须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自行决定。
二、使用范围。
1.用于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
2.用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和党员教育培训;
3.用于党员日常学习资料征订,包括:订阅或购买党员学习书刊、资料和活动室设备;
4.党支部活动经费,包括支部日常工作支出、就近就地党员考察活动等;
5.用于表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集体;
三、使用办法。
1.为确保党建经费的合理使用,年初要召开支部会议,从学校党建工作的实际出发,研究、安排好本年度的各项活动,并制定好活动项目的经费预算,报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批。
2.党委办公室综合各总支、直属党支部经费使用计划,做好预算报学院党委、学院董事会审批。审批后划拨一定额度经费给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作为党支部活动的专项经费。各总支、直属支部建专户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用账薄管理。
3.党支部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党支部活动经费应当按额度统筹使用。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每次活动结束后必须作好经费使用的台帐记录。
4.党建经费的使用,由基层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并报经学院党委审批,在党建经费专户报销。所有活动经费使用,应先填写"珠江学院党建经费使用审批表"。持"珠江学院党建经费使用申请表"到党办审批。经办人持审批后的"珠江学院党建经费使用审批表"可到财务室预支现金。报销经费时凭发票、"珠江学院党建经费使用审批表"及支部活动总结,到党办办理有关手续后,到财务室报销。
四、监督管理。
1.定期报告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党建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于每学期结束前形成报告上报学院党委办公室;
2.违反规定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或提成、截留、挤占挪用党建经费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各基层党组织(总支、支部)党建经费使用情况必须每季度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接受党员监督;
4.党建资金的使用、管理接受学院党委、纪检委指导、检查和监督
五、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 本规定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锦洞路168号
邮编:510900
电话:020-87979913 传真:020-87979913 投诉咨询方式:020-87979913 邮箱:zjxybgs@scauzj.edu.cn
招生电话:020-87983820;020-87979603;020-87975122; 020-37983879;020-87976783
武装部征兵咨询电话:020-87982606
版权所有: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粤ICP备1108828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