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为加强对党员发展全链条培养教育,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推动党校工作规范化,拟定于4月2日至5月7日期间举办党委党校第3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35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开班:拟定于4月2日下午举行第37期入党积极分子开班典礼并进行第一次授课(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4月3日至4月30日,各分党校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考试拟定于5月7日中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发展对象培训:将于4月19日至20日开展,由组织部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并拟定于4月23日中午举行发展对象结业考试。
关于考试的具体考场安排、注意事项等详细内容,后续将另行发文通知,请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二、培训内容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爱国主义教育为主,入党动机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教育贯穿其中。
发展对象培训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与《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教育为主,适当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
三、管理规定
各分党校应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原则,制定培训班学习、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严格学员管理工作。学员在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以书面形式向培训班负责人请假,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分党校负责人签批方有效(每位学员最多请假2次,且必须完成补学,并提交补学笔记、报告等)。
四、工作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依据小组容量,采取合班授课的形式。各小组联络员需依据课程安排,与同组内的其他学院/直属党支部做好协调工作,同时与党课讲师团教师充分沟通,共同确定详尽的教学计划,合理规划党课时间,确保不与本组学员的正常上课时间冲突。
(二)分党校应严格依照党委党校的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认真做好学员的考勤登记,切实保障培训工作能够取得预期成效。
(三)请各小组联络员于3月26日前提交所有参训学员名单(务必保证每位学员对应唯一学号)以及教学计划表(附件2)。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表(附件3)于本期培训班结业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纸质版交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scauzj.edu.cn
联系人:林润英 联系电话:020-87999833(8125)
附件:
1.第3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分组/评优安排总表
2.第3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参训学员及培训计划回执总表
3.第3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表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党委组织部 党委党校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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