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
确定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规范且扎实地开展入党发展对象确定的工作。
(一)须为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已参加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具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近一年内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四)积极参与支部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并积极上交思想汇报。
(五)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和教职工,有如下要求:
1.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严格自律,热心服务集体、帮助他人,群众基础好,在学生群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50%以内,近一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包括挂科、重修和补考)。
2.教职工: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言行一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良好。能积极参与支部的各项活动,以身作则,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立场坚定,无不当言行记录,近一年无教学差错和事故。
(一)确定发展对象工作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员发展“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制度》有关规定。
(二)党支部要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话遴选。
(三)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并报党总支审查,上级党委备案。
(五)备案后,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并向入党介绍人明确其主要任务。
(一)请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确定发展对象工作,详见《确定发展对象工作指引》。
(二)学生发展对象名单按发展名额计划的150%以上比例报送,并填写《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情况汇总审核表》(附件1表1学生审核表及表3统计表);教工发展对象名单填报附件1表2教工审核表。
(三)各二级党组织在10月17日前完成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并报送《2025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情况汇总审核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工作邮箱zuzhi@scauzj.edu.cn。
(四)各二级党组织于10月24日前完成党员发展对象政审、发展材料填写以及党内统计系统录入工作。如有学生之前已政审过的,务必查看确认该生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没有缺漏,政审回函有效期一年。
(五)交叉谈话拟于10月底进行。
(六)发展对象培训工作拟于11月初完成。
附件1:2025年下半年(36期)发展对象情况汇总审核表
附件2:2025年下半年(36期)发展计划表(学生)
党委组织部
2025年9月16日
附表:
确定发展对象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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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
组织程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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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支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填入《入党培养登记表》。 |
请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每个流程的会议记录,留存好相关民主评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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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话遴选,并做好谈话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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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党支部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为期至少5天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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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示后,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报上级党委(党总支)审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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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备案后,党支部须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并向入党介绍人明确其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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