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原则,规范且扎实地开展入党发展对象确定的工作。
二、发展对象的标准和条件
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
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具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近一年内未受到任何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积极参与支部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并积极上交思想汇报。
5.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和教职工,有如下要求:
(1)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严格自律,热心服务集体、帮助他人,群众基础较好,在学生群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50%以内,近一年内没有考试不及格现象(包括挂科、重修和补考)。
(2)教职工: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言行一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良好。能积极参与支部的各项活动,以身作则,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政治立场坚定,没有不当言行记录,近一年无教学差错和事故。
三、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要求
1.确定发展对象工作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员发展“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制度》有关规定。
2.党支部要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话遴选。
3.对拟确定为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公示无异议后由党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并报上级党委(党总支)审查、备案。
5.备案后,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并向入党介绍人明确其主要任务。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确定发展对象工作,详见《确定发展对象工作指引》(附表)。
2.学生发展对象名单按发展名额计划的150%以上比例报送,并填写《202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情况汇总审核表(学生)》(附件1中表1学生审核表和表3统计表);教工发展对象名单填报《202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情况汇总审核表(教工)》(附件1中表2教工审核表)。
3.各二级党组织在3月26日前完成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包括公示),并报送《202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情况汇总审核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工作邮箱。
4.各二级党组织于4月12日前完成党员发展对象政审、发展材料填写以及党内系统录入工作。如有学生之前已政审过的,务必查看确认该生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没有缺漏,政审回函有效期一年。
5.交叉谈话拟于4月上旬期间进行。
6.发展对象培训工作拟于4月19、20日(周六日)完成。
联系人:吴红燕,联系电话:87999833(8125)
工作邮箱:zuzhi@scauzj.edu.cn
附件:1.2025年上半年(35期)发展对象情况汇总审核表
2.确定发展对象工作指引
3.2025年上半年(35期)发展计划表(学生)(暂缺)
党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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