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转发《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现就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组织生活会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一思想、凝聚人心,为学校发展汇聚强大合力。
二、抓实关键环节步骤
(一)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党支部要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注重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扎实做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工作。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无遗漏。
2.联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摆突出问题、找准思想根源。深入检视剖析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情况和学习贯彻《条例》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查摆突出问题:是否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否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是否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是否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填写附件1、2)。
3.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收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测评
1.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在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报告支部工作情况和通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有关专题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接受支部党员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填写附件4、附件5);对支部的评议结果(填写附件3),将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支部的参考依据,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认真组织测评,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学校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有关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3.各党支部要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及时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并于2025年3月18日前以各二级党组织为单位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相关材料纸质版盖章后(附件1、3、6)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附件1、2、3、6)发送至邮箱:zuzhi@scauzj.edu.cn。
联系人:吴红燕,联系电话:87999833(8125)
附件:1. 组织生活会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
2. 党员个人整改问题清单
3. 党支部测评情况统计表
4. 民主评议党员个人登记表
5. 民主评议党员互评表
6. 民主评议党员等次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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