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十个一流”建设中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24年度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总支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宣传教育。
2.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学院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3.近2年来,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至少获得1次“好”或相应等次;所在学院多名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学院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党建品牌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至少有 1 个校级(含)以上的党建培育创建单位。
4.近2年来,党总支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所在学院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二)先进党支部
1.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勇于担当,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必须坚持“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教师党支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育人育才、学科发展、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党支部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3.党支部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顺畅有序。基层党组织能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4.基层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部关系密切,党组织联系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成效明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5.围绕学校“十个一流”建设团结奋斗,有突出表现或显著成果。
6.推荐参评的党支部一般应在近2年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中获得至少1次“好”等次。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熟悉党务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工作创新。
2.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高的党务工作业务水平。在加强党员队伍、基层组织建设和服务本单位及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各项任务中成绩突出。
3.在学校“十个一流”建设中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成绩显著。
4从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总支委员、组织员、教工党支部委员、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党员干部中进行评选,参评人应从事党务工作满1年以上。
二、评选名额
先进党总支:2个。
先进党支部:5个。
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
三、评选程序
1.先进党总支推荐:先进党总支的评选由二级党组织自荐的方式开展。根据自身情况和推荐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自荐工作。
2.先进党支部推荐: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二级党组织推荐、直属党支部自荐的方式开展。各级基层党组织根据自身情况和推荐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自下而上的推荐工作。每个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个先进党支部。
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推荐条件,推荐本单位表现突出的先进党务工作者。每个党总支推荐2名,直属党支部推荐1名。
3.材料审核: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各二级党组织报送的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汇总审核,确保推荐对象符合要求,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审核后,提交相关会议讨论。
4.确定名单并公示:12月23日前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党组织严格把关、审核,对推荐对象进行充分的讨论,形成会议决议;所有程序留痕留档备查,并在党组织工作手册等记录本中记录。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公认度。要注意挖掘、发现和推荐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3.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推荐工作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接受师生监督。如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的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同时要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3),请各基层党组织于2024年12月18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到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uzhi@scauzj.edu.cn。
附件:1.先进党总支推荐表
2.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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