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为充实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现就推荐和确定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已自愿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党支部审查并与其谈话后,认定其符合党章规定,确定为入党申请人。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要求入党、有端正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较
全面深刻。
3.拟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师生应作风正派,群众基础扎实;学生应尊师敬长,善思求进;教职工应爱岗敬业,乐学善教。
4.原则上,教职工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荐程序
1.推荐工作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员发展“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制度》等有关规定。
2.严格推荐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采取党员推荐(教工)、群团组织推荐(学生)等方式产生人选。
3.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4.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后,党支部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报上级党委(党总支)审查备案。
5.备案通过后,党支部为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向培养联系人明确其培养任务。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党组织在3月15日前(宜早不宜迟),严格按照《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指引》(详见附表)组织完成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完成团推优)
2.请各二级党组织在3月22日前(宜早不宜迟),完成确定积极分子的工作并将《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纸质盖章版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报送工作邮箱。(确定积极分子并报送名单)
3.请各二级党组织在3月29日前完成新确定积极分子的填表建档工作,并完整录入党内统计系统。(积极分子建档及信息录入)
联系人:张少君,联系电话:87999833(8125)。
工作邮箱:zuzhi@scauzj.edu.cn
附件:2024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党委组织部
2024年3月5日
附表:
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指引
序号 |
组 织 程 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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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群团组织推优
(教职工采取党员推荐方式) |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组织民主评议和推荐。被推荐人填报《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
请在过程中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留存好相关民主评议结果。 |
2 |
学院团总支召开全委会讨论,同意作为推优对象的,报学校团委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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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团委召开全委会讨论,同意作为推优对象的,同时向党支部推荐,并形成推优意见,填入《入党培养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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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党支部对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为期5天及以上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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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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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备案通过后,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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