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代码:12623 招生批次:本科批
最新通知

最新通知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

  • 时间: 2023-04-24
  • 作者: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教工党支部建设,促进教工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教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印发的《高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工党支部是党在学院的基层组织,是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基层单位的战斗堡垒。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中发挥凝聚力作用。
      第三条  教工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围绕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教工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等原则设置。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联合成立党支部;因临时任务而组建的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划分党小组。
      教学单位教工党支部一般按系、所、部、室等部门设置,积极探索在教学团队、科研团队中设置党支部;机关、后勤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
      成立或撤销教工党支部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并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第五条  党员7名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1名。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
      第六条  教工党支部支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在特殊情况下,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改选。选举要根据选举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支委会在任期内如有缺额,要履行报批程序后及时选举补齐。教工党支部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以及选举结果和委员的分工,须经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同时报送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七条 支委会是教工党支部的领导机构,一般设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委员可兼任)。支委会委员应由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清正廉洁,群众观念强、奉献精神好、组织能力佳、工作经验丰富的正式党员担任。
第八条  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各机关部处、系(教研室)、学术团队党员行政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担任。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注重选拔“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担任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党支部书记要确保投入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做好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在党员和群众中组织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风党纪教育,团结教职工,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  关心和尊重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中出现的矛盾,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教育党员和群众同不良风气和错误倾向作斗争,营造和谐的学习、工作氛围。
      第十二条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第十三条  高质量发展党员,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16字方针和5个阶段25个步骤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依照“将教师学术骨干培养成党员,将教师党员培养成学术骨干”的要求,重视吸收在教学、科研工作第一线的优秀分子入党。指定专人联系入党积极分子,重点进行教育和培养,坚持定期考察、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做法,积极主动做好入党申请人的日常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切实加强在中青年教师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
      推行发展党员“五榜公示制”,对提交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五个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  教工党支部的工作要融入到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之中,避免党政工作“两张皮”现象;要支持行政工作,参与行政或业务工作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定;要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抓好学风建设。通过与学生党支部的结对帮扶,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和学生班集体建设,以党建带动学生工作有序开展,以党建促进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

第四章 基本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学习教育制度。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认真组织党员定期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教育党员增强党员意识,自觉进行党性锻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做合格的党员。
      第十七条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安排每个党员联系若干名党外群众,积极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推进服务型党支部建设。
      第十八条  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改进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党支部组织生活每月不得少于1次。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可与学习活动、文体活动、联谊活动等有机统一起来,确保组织生活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切实推进创新型党支部建设。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中央的最新文件和指示精神,讨论国内外的时政要闻;学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讨论、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党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和决定党员的纪律处分;研究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等。
      第十九条  “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教职工党员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分析党员思想状况,讨论、研究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支部要结合党员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要增强主题党日的统筹性和计划性,确保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
      第二十一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基本步骤是: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第二十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举行。党支部会议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三条  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
      第二十四条  请示汇报制度。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1次全面工作,接收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和监督。党支部要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党员要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或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党员要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教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支部党员公布一次党费缴纳和使用情况。对不主动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无故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党支部工作的考核评估
      第二十六条  建立定期对教工党支部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重点对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坚持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党员工作,群众工作及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第二十七条  根据考核评估的情况,对考核结果等级为“好”的党支部,可将考核结果作为申报校级以上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等级为“一般”和“较差”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院各教工党支部。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24日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锦洞路168号

邮编:510900

电话:020-87979913    传真:020-87979913 投诉咨询方式:020-87979913 邮箱:zjxybgs@scauzj.edu.cn

招生电话:020-37983820

武装部征兵咨询电话:020-87982606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7/14 10:19:52